臺北市天堂愛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
營業中裁罰 3 筆 · 含重大
裁罰紀錄(3)
重大 2一般 1
依裁罰內容自動分級,僅供快速理解;每筆以主管機關原始公告為準。
2024-10-09
教保服務機構有其他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。
罰鍰:6,000元 第30條第1項
2024-10-09
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。
罰鍰:30,000元 第30條第1項
2024-06-12
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。
罰鍰:60,000元 第32條第2項